今年的重疾险市场发生了一件轰动的大事。各重疾险纷纷下架,不久后又纷纷上架了新的定义的重疾险。 新定义重疾险,与旧定义相比,的确发生了不少变化。那它的理赔情况有变得更宽松了吗? 下面我们分为两个部分,看看它的重疾理赔和轻症理赔情况,有没有变宽松。 不同病种,有的理赔变宽松了,有的变严格了,我总结了一张表,大家可以看一下: 下面,我们主要说一下6种高发重疾的理赔情况变化。 (1)恶性肿瘤--重度:变严格 表格左边是旧版的疾病定义,右边是新版,主要差异已经标红。 不过疾病条款都晦涩难懂,你也可以直接看表格下面的结论。 可以看到,《新定义》将恶性肿瘤的描述改为 恶性肿瘤--重度 ,是为了和恶性肿瘤--轻度作区分。 恶性肿瘤占 70% 以上的重疾理赔,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个病种。《新定义》把以下两种癌症从重疾变为轻症: TNM 分期为 I 期或更轻度的 甲状腺癌 G1 级或更轻度的 神经内分泌肿瘤 之前一些难以界定的情形,例如 交界恶性、潜在低度恶性肿瘤 等,也明确了不保。 这么看来,恶性肿瘤的理赔变严格了,对我们不是很友好。 (2)较重急性心肌梗死:变化不大 首先,疾病名称也有改变,从 “急性心肌梗塞” 改为“较重急性心肌梗死”。 在理赔条件上,虽然看上去增加了不少的限制,但我们在咨询专业意见后,发现差异其实不大。 甚至因为有了更明确的标准,理赔操作上会更容易一些。 (3)严重脑中风后遗症:变化不大 疾病名称也增加了 “严重” ,也是为了和相应的轻症作区分。 这个病只是改了一下表达方式,在理赔实操中没什么变化。包括: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:改为《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》中的“肌力2级”。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:改为 “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”。 (4)重大器官移植术:变宽松 重大器官移植术的理赔相对变宽松了,主要体现在: 新增 “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”,而且“造血干细胞移植” 不再限定是异体移植。 异体移植,是指移植的器官不是自己的。例如不能把左边的肾移植到右边,这样不能获赔。 (5)冠状动脉搭桥术:变宽松 不再要求做 “开胸手术”,“切开心包” 的微创手术也能理赔,变得更宽松了。 这一顺应医学发展的改进,对我们消费者是好事。 (6)严重慢性肾衰竭:变化不大 在疾病定义上,将“终末期肾病” 改为 “严重慢性肾衰竭”,在理赔条件上变化不大。 原来的 “尿毒症期” 和新的 “慢性肾脏病5期”,实际都属于肾衰竭晚期,没什么差别。 到了这个时期,每周至少需要做几次透析。所以,虽然规律性透析看上去更严苛,其实也差不多。 总结下来,6 种高发重疾中,除了恶性肿瘤变严格了,其他都变化不大或有所宽松。 接着我们再来看一下高发轻症的理赔情况变化。 现在几乎所有重疾险都能保几十种轻症,不过各家公司的理赔标准是不一样的,《新定义》相当于把最高发的 3 种作了统一。 那么,这几种的理赔情况有哪些变化?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。为了方便理解,下面拿热销产品 “ 康惠保旗舰版 ” 来对比: (1)轻度恶性肿瘤 《新定义》直接将原位癌剔除,保障变少了: 不过在这 3 大轻症以外,保险公司 可以自己增加新的轻症,也可以把原位癌重新保障进来。 (2)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这个病和重疾的 “较重急性心肌梗死” 一样,都是在描述上更严谨,理赔实操上变化不大。 目前市场上的 “不典型心梗” 条款并不是统一的,有些公司理赔会更宽松。 (3)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《新定义》和目前的主流条款没什么差别。一、重疾理赔变宽松了吗?
二、高发轻症,理赔变宽松了吗?